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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
、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。
1.1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。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,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。
1.2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。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,闸板须完整严密,开关灵活,启闭度指示准确。检查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,开启旁烟道挡板,如无旁烟道时,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。
1.3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,炉门、灰门、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,关闭严密。
1.4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,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。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、完好、清洁,水位计照明良好。检查合格后,应使水位计、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。
1.5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,开关灵活,密封盘根充足。检查合格后,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。
1.6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,对机械传动、输煤、出碴系统试转正常,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,润滑良好。煤闸板升降灵活,煤闸标尺指示正确。老鹰铁整齐、完好,翻渣板完整,动作灵活。
1.7检查辅助设备(引风机、鼓风机、水泵等)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,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,润滑油应良好、充足,冷却水畅通。检查合格后,装好安全防护罩,分别进行试运转,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。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,不可漏风。
1.8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,即可开始进水。进水时,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;进水宜缓慢,水温最高不应超过90℃,冬季水温应在50℃以下。进水期间,应检查入孔,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,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,否则,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。当水进至水位计最低水位时,印停止进水。此时,水位计内的水位应维持不变。否则,应查明原因,设法消除。
2、锅炉的升火与升压
2.1升火
2.1.1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,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;如用机械通风,则须5分钟左右,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气体。
2.1.2装有省煤器的锅炉,应打开旁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。
2.1.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,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,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。
2.1.4升火速度不能太快,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压,一般情况下,蒸发量为2吨/小时以下的锅炉不得少于l小时;蒸发量为2—4吨/小时的锅炉,不得少于1.5小时;蒸发量为6.5—
10吨/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3小时。
2.1.5升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化。
2.2升压
2.2.1当空气阀开始大量冒蒸汽时,即可关闭空气阀。
2.2.2当汽压升0.05—O.1MPa时,应冲洗水位计。水位计冲洗完毕后,应与锅炉的另一只水位计对照,若发现冲洗前后水位计不一致,应再次冲洗。
2.2.3当汽压升到0.1—O.15MPa时,须对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管进行一次冲洗。冲洗完毕后,应与另一只压力表对照,所指示压力应一致。
2.2.4当汽压升至0.2—O.3MPa时,进行下列工作:
a.试用注水器,蒸汽泵、电动泵等给水设备,向炉内进水,观察其是否好用。
b.顺次进行排污,检查排污阀是否灵活和严密,并通过放炉水,帮助锅炉水循环。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。
c.对新装或检修后的锅炉,再次拧紧入孔和手孔盖。拧紧时,禁止加长柄,用力不宜过猛。
2.2.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,应校验安全阀是否灵敏,有效、准确。
3、锅炉的正常运行。
锅炉的正常运行,主要是对锅炉的水位,汽压,燃烧进行调整,以达到安全,经济运行的目的。
1、水位计的保护和水位调整。
1.1每班应对水位进行一次冲洗工作(按照冲洗方法进行)。
1.2水位计汽、水旋塞应保持洁净,发现漏水、漏汽应及时修理。
1.3锅炉装有高低水位警报器时,必须与实际高低水位一致。
1.4锅炉在运行中,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,并允许在离中水位±25毫米以内波动。这里特别要指明的,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,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,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,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。
2、压力表的保护及汽压的调整。
2.1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。
2.2一般情况下压力表需每月进行一次冲洗,如果发现压力表不准确,不灵敏的要立即更换。
2.3压力表应经常保持清洁。
2.4锅炉在正常运行时,其汽压应保持相对稳定,且不得超过最高压力红线。
3、锅炉燃烧的调整。
3.1锅炉在运行中,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、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负荷的目的。
3.2煤在燃烧过程中,燃烧正常时,火焰是金黄色;风量过多时,火焰发白;风量过少时,火焰发红。
3.3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,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,以控制适当的风压,保证燃烧的顺利进行。
4、锅炉排污
锅炉运行时,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,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,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,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。因此,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,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,不可只排某一处,而长期不排另一处。正确排污的方法是:
a.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;
b.一人监视水位,一人操作排污阀;
c.排污时应充分暖管,避免产生水冲击;
d.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。
5、正常停炉
5.1降低锅炉蒸发量,停止给煤。
5.2停止向煤斗上煤,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,停止炉排转动。
5.3待煤烧完,停止鼓风、引风、停止供汽,将自动给水变为手动给水。保持较高的水位。
5.4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,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.
5.5停炉后,应在蒸汽、给水、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,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。
5.6停炉后,待炉水温度低于70℃时,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。放水前,应打开锅炉空气阀。
6、紧急停炉
6.1遇有下列情况之_时应紧急停炉。
6.1.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。
6.1.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,但水位仍继续下降。
6.1.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(满水),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。
6.1.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,不能向锅炉进水。
6.1.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。
6.1.6锅炉元件损坏,危及运行人员安全。
6.1.7燃烧设备损坏,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,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。
6.1.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。
6.2紧急停炉的操作:
6.2.1停止给煤和送风,减弱引风。
6.2.2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,但禁止向炉膛浇水。
6.2.3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,开启空气阀和过热器疏水阀,降低压力。
6.2.4开启旁烟道,关闭主烟道,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。
6.2.5如不是冈缺水而紧急停炉,可采取排污和进水(保持锅炉水位)加速降压。
6.2.6如因缺水事故时,严禁向炉内进水。
1.1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。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,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。
1.2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。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,闸板须完整严密,开关灵活,启闭度指示准确。检查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,开启旁烟道挡板,如无旁烟道时,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。
1.3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,炉门、灰门、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,关闭严密。
1.4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,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。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、完好、清洁,水位计照明良好。检查合格后,应使水位计、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。
1.5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,开关灵活,密封盘根充足。检查合格后,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。
1.6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,对机械传动、输煤、出碴系统试转正常,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,润滑良好。煤闸板升降灵活,煤闸标尺指示正确。老鹰铁整齐、完好,翻渣板完整,动作灵活。
1.7检查辅助设备(引风机、鼓风机、水泵等)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,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,润滑油应良好、充足,冷却水畅通。检查合格后,装好安全防护罩,分别进行试运转,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。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,不可漏风。
1.8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,即可开始进水。进水时,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;进水宜缓慢,水温最高不应超过90℃,冬季水温应在50℃以下。进水期间,应检查入孔,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,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,否则,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。当水进至水位计最低水位时,印停止进水。此时,水位计内的水位应维持不变。否则,应查明原因,设法消除。
2、锅炉的升火与升压
2.1升火
2.1.1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,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;如用机械通风,则须5分钟左右,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气体。
2.1.2装有省煤器的锅炉,应打开旁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。
2.1.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,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,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。
2.1.4升火速度不能太快,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压,一般情况下,蒸发量为2吨/小时以下的锅炉不得少于l小时;蒸发量为2—4吨/小时的锅炉,不得少于1.5小时;蒸发量为6.5—
10吨/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3小时。
2.1.5升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化。
2.2升压
2.2.1当空气阀开始大量冒蒸汽时,即可关闭空气阀。
2.2.2当汽压升0.05—O.1MPa时,应冲洗水位计。水位计冲洗完毕后,应与锅炉的另一只水位计对照,若发现冲洗前后水位计不一致,应再次冲洗。
2.2.3当汽压升到0.1—O.15MPa时,须对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管进行一次冲洗。冲洗完毕后,应与另一只压力表对照,所指示压力应一致。
2.2.4当汽压升至0.2—O.3MPa时,进行下列工作:
a.试用注水器,蒸汽泵、电动泵等给水设备,向炉内进水,观察其是否好用。
b.顺次进行排污,检查排污阀是否灵活和严密,并通过放炉水,帮助锅炉水循环。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。
c.对新装或检修后的锅炉,再次拧紧入孔和手孔盖。拧紧时,禁止加长柄,用力不宜过猛。
2.2.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,应校验安全阀是否灵敏,有效、准确。
3、锅炉的正常运行。
锅炉的正常运行,主要是对锅炉的水位,汽压,燃烧进行调整,以达到安全,经济运行的目的。
1、水位计的保护和水位调整。
1.1每班应对水位进行一次冲洗工作(按照冲洗方法进行)。
1.2水位计汽、水旋塞应保持洁净,发现漏水、漏汽应及时修理。
1.3锅炉装有高低水位警报器时,必须与实际高低水位一致。
1.4锅炉在运行中,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,并允许在离中水位±25毫米以内波动。这里特别要指明的,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,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,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,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。
2、压力表的保护及汽压的调整。
2.1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。
2.2一般情况下压力表需每月进行一次冲洗,如果发现压力表不准确,不灵敏的要立即更换。
2.3压力表应经常保持清洁。
2.4锅炉在正常运行时,其汽压应保持相对稳定,且不得超过最高压力红线。
3、锅炉燃烧的调整。
3.1锅炉在运行中,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、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负荷的目的。
3.2煤在燃烧过程中,燃烧正常时,火焰是金黄色;风量过多时,火焰发白;风量过少时,火焰发红。
3.3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,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,以控制适当的风压,保证燃烧的顺利进行。
4、锅炉排污
锅炉运行时,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,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,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,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。因此,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,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,不可只排某一处,而长期不排另一处。正确排污的方法是:
a.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;
b.一人监视水位,一人操作排污阀;
c.排污时应充分暖管,避免产生水冲击;
d.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。
5、正常停炉
5.1降低锅炉蒸发量,停止给煤。
5.2停止向煤斗上煤,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,停止炉排转动。
5.3待煤烧完,停止鼓风、引风、停止供汽,将自动给水变为手动给水。保持较高的水位。
5.4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,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.
5.5停炉后,应在蒸汽、给水、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,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。
5.6停炉后,待炉水温度低于70℃时,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。放水前,应打开锅炉空气阀。
6、紧急停炉
6.1遇有下列情况之_时应紧急停炉。
6.1.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。
6.1.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,但水位仍继续下降。
6.1.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(满水),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。
6.1.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,不能向锅炉进水。
6.1.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。
6.1.6锅炉元件损坏,危及运行人员安全。
6.1.7燃烧设备损坏,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,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。
6.1.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。
6.2紧急停炉的操作:
6.2.1停止给煤和送风,减弱引风。
6.2.2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,但禁止向炉膛浇水。
6.2.3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,开启空气阀和过热器疏水阀,降低压力。
6.2.4开启旁烟道,关闭主烟道,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。
6.2.5如不是冈缺水而紧急停炉,可采取排污和进水(保持锅炉水位)加速降压。
6.2.6如因缺水事故时,严禁向炉内进水。